一廚淺談:食堂承包的留樣制
發布時間:2021-11-26 16:13:30
很多不接觸食品安全的人不知道,合格的餐廳承包企業在賣每頓飯前,都需要對食物進行留樣操作。主要依據《產質量法》、《食品衛生法》、《食品衛生標準》等相關法規,為保證食品衛生安全,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,及時查明食物中毒事故的原因,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,所有食堂承包企業都應實行食品留樣制度。 伙食合同保留制度:
1、食堂提供的每一樣食物,由專人保管樣品,并備案簽名。
2、每餐留樣的食物,按規定至少留足一百克,置于已消毒的密封容器內。
3、取樣后,應立即將留樣的食物存放在食物完好的蓋子內,以免受到污染。
4、待樣食品冷卻后,用保鮮膜封好,在外面貼上標簽,注明留樣日期、時間、品名、餐次、留樣人。
5、將貼有標簽的留樣食品按順序寄存于恒溫冰箱中冷藏。
6、做好每餐留樣食品的記錄,包括食物樣源、食譜、留樣時間、目測樣品等,以備檢驗。
7、食物留樣一般保存72小時,如果用餐者沒有異常,就可以處置留下的食物;如果有異常,立即封存,送食物衛生平安部門檢查。
8、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,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。
9、衛生監察組和監控員不定期檢查留樣工作,發現未按要求留樣的,將對義務人停止工作瀆職。